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专升本学习成绩排名规则
为进一步完善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根据《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川教函〔2021〕37号)、《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学生专升本学习成绩排名规则。
一、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2.省内普通高校当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良。依据其高职(专科)阶段专业成绩在本校的排名确定,排名不得低于本校同年级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
二、具体规则
(一)专业成绩排名课程范围
1.三年制专业(或专业方向)规定修读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3+2"五年制专业(含转段专业)只计算专科阶段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3.校企(行)订单班、联合培养班、特色教改班等专业成绩
排序以与普通班一致的课程体系拉通排名。
(二)专业成绩排名课程计算时段截止时间
按照惯例,专升本报名时间为毕业前一年的12月份,专业成绩排名课程计算时段为:
1.三年制学生按前五学期修读的入围课程计算。
2.“3+2“五年制学生按专科阶段前三学期修读的入围课程计算。
3.因专升本报名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补考与重修按每学期原定时问进行。
(三)专业成绩排名计算方法
1・专科阶段专业成绩由纳入专业排名课程范围的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如下:
专业成绩加权平均分=Σ(课程成绩X该课程学分)/Σ学分
即:[(课程A成绩x课程A学分)+(课程成绩Bx课程B学分)+……(课程Z成绩x课程Z学分)]/总课程学分
2.缓考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一律以60分计算。
3.专业成绩排名课程计算时段截止时间前,未合格的课程以零分计算。
4.对于按国家相关政策申请免修、置换的课程,按照学院学分置换管理规定,折算成相应课程分数纳入计算。
(四)同一专业(专业方向)确定依据和原则
1.确定依据
专业代码,人才培养方案。
2.确定规则
学院备案招生的专业和专业方向(含五年制)作为同一专业(专业方向);同一备案专业因开展校企(行)订单班、联合培养班、特色教改班等造成课程体系不一致的,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方向)。
(五)排名规则
按照同一专业(专业方向)中纳入专业排名课程范围的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保留四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40%的学生具有专升本报考资格,若出现末位分数并列时,排名规则判断次序如下(纳入专业排名课程范围的课程):
1.无补考和重修的学生优先。
2.若有补考、重修情况,以补考加重修总门数少的优先;若补考和重修科目总数相同情况,排名以重修科目数少的优先;如出现补考、重修科目数分别相同情况,成绩排名方式按照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基础课加权平均成绩、公共基础课加权平均成绩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3.若都无补考和重修,成绩排名方式按照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基础课加权平均成绩、公共基础课加权平均成绩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
1.退伍军人、建档立卡等特殊类型学生专升本的报考条件,如当年有新政策,以当年文件规定执行。
2.学籍异动(转专业、降级、转学等)的学生,须在专业成绩排名课程计算时段截止时间前,按照异动后的所在年级专业修读和考核完该专业入围课程,成绩计算方法按第(三)条执行。
3.校内处分的学生,专业成绩排名公示期前一日已过处分期,具备参与预报名资格,公示期首日仍处于处分期,则无报名资格。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无报名资格,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者无报名资格。
三、其他说明
1.本规则适用于我院2024届及以后年级学生,若当年教育主管部门有相关新规定,以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