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东莞市政府印发《东莞市关于加快公办中小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的通知,聚焦教育投建和学位供给的瓶颈问题,这标志着东莞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正式打响。
根据《实施意见》,千日攻坚行动期间将推动新建改扩建227所公办中小学,增加学位33.99万个,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96所,增加学位28.11万个,高中阶段学校31所,增加学位5.88万个。
至2022年,力争完成学校建设项目126个,增加学位15.68万个,其中义务教育阶段项目104个,增加学位12.74万个,高中阶段项目22个,增加学位2.94万个,用三年左右时间扭转学位供给不足的被动局面。
至2025年,力争全部完成纳入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计划的建设项目,公办学位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办学位需求。
关键词:
扩容挖潜增加教育设施
当前,东莞土地资源日趋紧张,而东莞教育要扩容,土地资源尤为关键,如何保障呢?
《实施意见》提出,将从东莞长远发展的角度提前谋划教育工作,科学测算全市公办学位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资源供给计划,快速响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当前,东莞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如何在有限的资源中,实现教育扩容,增加教育设施呢?
方法一:规划落地新建一批。选择区位好、环境优、交通便利、可实施性强、符合“两规”刚性要求的地块布局各类教育设施,产权属于政府、现状为空地的“熟地”、“净地”应优先选定为教育设施用地。加强公办中小学布点计划的核查,重点核查用地规划是否符合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规划选址。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期间推动新建公办中小学校 93所,2022年力争建成29所,增加学位6.66万个。
方法二:原校挖潜增容一批。鼓励全市现有学校充分扩容挖潜,在保障正常教学需要前提下,通过对学校现有场室、架空层等进行装修改造,或在校内外空地建设教学楼、功能楼、学生宿舍楼等,增加教育设施,提高学校承载能力。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期间推动改扩建公办中小学校项目134个,2022年力争完成97个,增加学位9.02万个。
方法三:城市更新配建一批。压实更新单元捆绑建设教育设施的责任,对于以政府主导和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实施的更新单元,提供高中、初中、小学等教育设施用地(用地规模应不少于推荐办学规模下限所对应的用地面积要求)并无偿移交政府的,可最高按用地规模的3.5倍给予建筑规模奖励。
方法四:小区配套增加一批。落实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对不具备单独配建教育设施的项目,各镇街(园区)应当明确统筹配建措施,并建立小区配套教育设施成本分担机制,落实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履行义务。
方法五:集体物业挖潜一批。加大全市集体物业统筹力度,适合用于办学校的要引导鼓励优先用于办学校。各镇街(园区)建立可用于教育用途物业或土地的台账。未完成公办学位供给任务的镇街(园区),集体物业优先用于建设公办学校。对民办学校租赁集体物业办学合同到期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磋商交易等方式建设公办学校。
方法六:闲置物业盘活一批。市镇机关事业单位的闲置物业,适合改建学校的优先安排用于办学。通过折算价值与所在镇街(园区)置换教育设施等多种途径,充分挖掘利用闲置物业实现教育用途。
关键词:
创新机制保障教育用地
为保障教育用地的供给,《实施意见》多措并举,特别是对镇街(园区)的商住地出让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公办学位供给与商住用地出让联动机制。以镇街(园区)为单位,定期评估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供给与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情况,设定学位须满足户籍学生的最低比例要求和两年缓冲期。凡未达到比例要求且超过缓冲期后仍未补足公办学位供给缺口的,市土地审批委员会对其商住用地出让进行调控,除捆绑有教育设施配建任务的商住用地外,完成任务前暂停该镇街(园区)其他商住用地出让。
同时,东莞将建立高中教育用地保障机制。扩大公办高中阶段学位供给,将以高中阶段学校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40 座为标准,测算明确各镇街(园区)应配置的公办高中阶段学位数,核实各镇街(园区)应预留并无偿交由市政府统筹办学的公办高中阶段学校用地面积,异地安排的,应在土地出让收益中扣除或按标准向市财政支付统筹办学供地成本费用。
实行差异化生均用地面积标准,适当提高教育用地容积率,增强地块建设规模的空间弹性。适当扩大新建居住区、旧改项目配套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将服务半径扩大到 2500 米,辐射范围内新建居住区、旧改项目的教育设施配建任务,通过折算置换物业、建筑成本等方式统筹灵活安排。探索区域公共设施共享,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推动学校与所在片区体育、文化等公共设施进行共享。
关键词:
优化流程,为建设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促进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采取灵活措施与变通办法,优化学校项目前期办理手续,精简学校建设审批环节,建立学校建设专属流程,有效提升公办学位供给能力。
根据要求,将加强空间规划布局统筹,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重点关注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在符合教育设施选址要求的前提下,由市政府授权市自然资源局(功能区)将提高公办学校容积率等技术指标、扩大办学规模列入控规执行,直接办理规划许可,无需进行控规调整。
对项目前期经费申请、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审定方面,由市政府充分授权市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指挥部,对项目进行集中申报及专题审议,压减工作用时。
在项目立项,将纳入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的财政投资项目,免去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按是否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分为两种类型审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开展立项审批;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从初步设计和概算阶段开展立项审批。
纳入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的项目,可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提前核准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招标,先行开展相关招投标工作。参照市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政策做法,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开展施工招投标。
关键词:
拓宽路径加大投建力度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的发展理念,突破现有政策制度瓶颈和障碍,建立加快学校建设的工作机制。探索引入社会资金、社会代建等方式支持公办教育设施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办教育扩容提质工作格局。
支持纳入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的项目可全部适用社会代建制,放宽项目适用社会代建制的投资规模,单个投资规模不足3000万元的项目,可采用集中打包方式招标委托或从预选库中挑选社会代建单位。
按照集约节约用地、适当超前规划、预留发展空间的原则,制定《东莞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确定普通中小学校建筑规模、建设内容和建筑标准,为学校规划建设和设计审批提供依据。
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结合主业规划,通过直接或成立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形式参与教育扩容提质攻坚,通过设立基金、企业融资等方式支持国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支持学校建设。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村集体等参与公办教育。允许市镇两级政府以租赁、协议合作等方式将非财政资金所建学校办成公办学校。鼓励企业参与配建教育设施,由企业建学校无偿交给政府办学。动员村集体投入土地、物业、资金等,建设教育设施,与政府合作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