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商用车网 原创】
临近年底,国务院以及地方相关部门推出的以旧换新、鼓励柴油货车更新等一系列政策均已陆续出台实施。那么,在2024年的最后一个月里,商用车行业还有哪些新规将要实施?哪些地区的政策将要进行修订?
全国政策
两部门:一系列措施推动交通物流领域降本提质增效
11月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其中明确,将推广城市配送专用中型厢式货车,合理设置货车通行区域、线路、时段要求,鼓励取消轻型以下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通行限制;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推广适配车型,支持具备条件的县乡客运站拓展货运物流服务功能,共建共享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完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完善货车生产改装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货车一致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车辆检测、检验等环节责任,严厉打击套牌挂车;稳步开展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网络货运经营管理制度,强化联合监管;制定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电子证照清单和应用管理规范,加快推进“跨省通办”;加快开展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和通行试点,有序推动自动驾驶、无人车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示范应用;研究开展双挂汽车列车运输测试;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布局建设专用换电站;推动建设一批公路服务区充电桩、换电站、充电停车位;加快提升港口、机场、物流园区等车船清洁化水平;深入开展城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加快落实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等。
11月初,重型普通货车司机“平安守望”小程序正式上线运行。货车司机可通过微信扫描“平安守望”小程序二维码,或搜索“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进入“平安守望”服务专区,注册登录后,即可向家人共享车辆动态运行数据。
10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国家数据局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新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加快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动、建设可再生能源交通廊道、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休息区等推进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探索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
交通部: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及管理
10月25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共六章25条,包括停靠点设置、停靠点服务、停靠点管理、服务监督、附则六部分。《指南》适用于汽车客运站、班车客运经营者设置及运营道路客运停靠点,自2024年12月1日施行。
9月下旬,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并发布了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技能和素质要求》(JT/T 1511—2024),旨在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职业管理,加强驾驶员身心健康关爱和技能培训,同时有力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促进驾驶员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高乘客的通勤体验。该标准将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北京:新能源货车五环内部分路段解禁
11月1日,为进一步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化,减少污染排放,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和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关于本市五环路内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通告》,对保障五环路内白天必要物资运输、符合相关要求的本市新能源货车,发放新能源货车昼运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在全市未设置货车昼夜禁行标志的道路,在早晚高峰(7-9时、16-19时)以外的时段给予通行便利。
11月21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调整大件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上站时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取消仅允许大件运输车辆早7点至晚18点上站的有关要求,日常时段不再限制上站时间。
9月30日,陕西省出台《陕西省大件运输“一件事”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包括实现大件运输“一次办成”、 实现材料简化流程优化、提升大件运输“一件事”服务能力等。系统将于12月底全面上线应用。
11月下旬,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交通运输冬季安全“敲门行动”。从今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结束,针对冬季气温降低、雨雪冰冻、大风大雪等极端天气多发,各类施工驻地取暖煤气中毒、电气火灾、道路运输、公路运营风险加大,开展防道路运输事故、防公路运营事故、防公路工程建设事故、防小火亡人事故“四防”行动,建立交通运输冬季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10月下旬,重庆市永川区召开“法治·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应用子场景“货车超限违法行为溯源”多跨(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事件全市推广部署会,预计今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上线。该多跨事件以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查处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案件为切入点,将货物装载时间、地点、源头单位名称等基础信息录入执法系统,同时,通过治超系统与市级城市治理中心共享数据,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实违法线索、分类处置,形成闭环管理。
9月下旬,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对通行四川省高速公路的货车优惠政策,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安装ETC的非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6%,夜间(23:00至次日6:00)行车通行费优惠由6%提高至8%;安装ETC的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20%;安装ETC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30%提高至60%。优惠政策互不叠加,可根据其满足优惠条件享受最高幅度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