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蔡君彦
10月19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明确2020年度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2020年度会议安排,郑州市委员会和郑州市工程系列注册类职业资格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由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承办,为确保2020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和工程系列注册类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对时间安排、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专业设置等有关事项进行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20日–11月20日
单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
评委会审核纸质材料时间: 2020年11月15日–12月4日
(网上状态显示“评委会审核”方可到评委会现场报送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路25号)
三、评审类型及评委会选择方法(附件1,详情可登录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查看)
郑州市以外申报人员委托评审的,评委会现场审核纸质材料时,请提交申报人员所在地级市(直管县、自主评审高校、省直厅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无委托函评委会不予接收材料。
四、专业设置
申报人员“申报专业”的选择要与个人信息中“现从事专业”保持一致。
(一)郑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委员会设置30个专业:建设科研、建设勘察、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土木工程、结构设计、建筑电气、暖通空调、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光源与照明、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岩土工程、城乡规划、测绘、工程监理、风景园林、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咨询、防护、防化、腐蚀与防护、建筑智能化。
(二)郑州市工程系列注册类职业资格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设置26个专业:工程造价(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监理(注册监理师)、城乡规划(注册城乡规划师)、投资咨询(咨询工程师-投资)、设备监理(注册设备监理师)、岩土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发输变电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动力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建筑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测绘工程(注册测绘工程师)、土木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结构工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10个建造专业均为一级建造师的各分项专业)。
五、申报材料
所有上传材料应使用扫描软件做成PDF格式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比如:年度考核表,文件名应为2015-2019年度考核表.pdf。
(一)申报郑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委员会所需材料:
1、以下材料只需通过申报系统上传,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由申报人上传)
(2)申报人员需在郑州市工作满6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由申报人上传)
(3)任现职以来的《岗位变动审批表》。(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由单位负责人上传)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或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企业人员)。(由单位负责人上传)
2、以下材料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后,携带纸质材料到评委会现场审核,要确保纸质材料和网上电子材料的一致性,不一致的无法审核:
(1)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
(2)反映能力经历的材料。
(3)奖励、专利、能力经历、项目课题、设计图纸等业绩材料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其中设计图纸网上仅需上传设计图纸首页和显示申报人参与页监理工程师怎么认定中级职称,现场审核纸质材料时需携带完整。
(4)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以及其它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
3、以下材料只报送纸质材料,无需上传申报系统:
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骑马装订)
(当申报系统个人状态为“评审中”,再进行打印,评委会审核纸质材料期间暂不报送此表,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郑州市工程系列注册类职业资格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所需材料:
1、以下材料只需通过申报系统上传,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由申报人上传)
2、以下材料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后,携带纸质材料到评委会现场审核,要确保申报材料和网上上传材料的一致性,不一致的无法审核:
(1)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以下材料只报送纸质材料,无需上传申报系统:
《郑州市职业资格答辩考核认定工程师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请申报单位指定一至两名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统一到评委会现场报送纸质材料,疫情防控,请佩戴口罩监理工程师怎么认定中级职称,注意!2020年度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全提醒”来了,减少人员接触,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二)申报现场要主动扫码、测量体温、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排队。
(三)申报流程、评审条件、表格下载等更多注意事项和要求,请认真学习《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办〔2020〕84 号)、《郑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郑人社办〔2020〕287 号)、《河南省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等相关文件。
电 话:
二级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2024年江苏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月1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4年江苏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为3月14日~27日。
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住建厅等5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建管〔2019〕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承担省直考区考务工作。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工作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免二科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六、报名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202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4年3月14日9∶00~27日16∶00(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须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3月14日~29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3日~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关于请相关报考人员提前做好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的温馨提醒》(),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学什么技能好,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免两科的考生提供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报考增项的考生提供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24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4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4年7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8月上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 /col//.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二级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2024年江苏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十一、考试大纲
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4年修订版)》;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二级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1.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
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6-、
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9-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或查询报名文件)
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
省直考区(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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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对照表,2019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为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资格考核工作,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文物保护工程资格考核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凡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
(一)取得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4年以上的;
(二)取得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
(三)取得其他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6年以上的;
(四)取得相近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年以上的;
(五)取得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8年以上的;
(六)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8年以上的;
(七)具有相近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9年以上的;
(八)具有其他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10年以上的。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申报学历(或同等学位)前后在文物保护行业的累计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其中,全日制教育的年限不计入工作年限,非全日制教育可计入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相关性,包括“相关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等,具体界定见下表:
专业相关性对照表
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大专学历须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大专以下学历须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各学历(或同等学位)目录在查询时应对应其各自专业目录,不同学历(或同等学位)之间不得跨目录申报。
由于教育部发布的各专业目录存在名称调整与更新情况,且各高校具有自主设置专业的情况,因此,专业相关性对照表难以覆盖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专业相关性对照表内,若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关专业一致,可按“相关专业”报考,若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关专业一致,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三、考设置和报考规则
考试设置和报考规则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考试设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3个专业类别报考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对照表,2019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报考人员只可选择其中1个专业类别报考,不可跨类别报考。
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见下表。
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
报考责任设计师或责任工程师专业的人员报考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对照表,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专业选考科目(2023年为2019年起连续第5个年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应试人员,可免考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
报考责任监理师专业的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报名方法
2019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及缴费。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135元/人˙科。报考人员若需开具考试费发票,请在缴费完成后关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官方网站有关通知。
2019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时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在审核业绩证明材料和办理专业资格证书时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
2019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于2019年6月22日、23日举行,在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西安市三地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各考点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90分钟,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
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6月22日
8:30—10:00
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11:00—12:30
勘察设计通论、施工通论、监理通论
14:30—16:00
古建筑(设计师)、古建筑(工程师)、监理实务
17:00—18:30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
6月23日
8:30—10:00
古遗址古墓葬(设计师)、古遗址古墓葬(工程师)
11:00—12:30
石窟寺及石刻(设计师)、石窟寺及石刻(工程师)
14:30—16:00
壁画(设计师)、壁画(工程师)
17:00—18:30
保护规划(设计师)
六
专业资格证书的获取
获取文物保护工程专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通过考试并通过业绩证明材料的审核。
1、考试成绩通过规则
各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的60%即为通过(或合格)。
责任设计师和责任工程师专业应试人员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专业选考科目后,责任监理师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后,须在考试通过日起5个年度内,提交考试成绩证明、人员信息证明材料、业绩审核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如应试人员在2019年内考试成绩合格,可在2023年年底前申领资格证书。
已经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且各科目的合格成绩在有效期(5个年度)内的,可增报本专业其他专业选考科目,免试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必考科目;已经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且有公共必考科目或专业必考科目的合格成绩超出有效期(5个年度)的,增报本专业其他专业选考科目时,合格成绩超出有效期(5个年度)的公共必考科目或专业必考科目须重新报考。
参加2015年度考试,尚未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2015年度考试取得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在2019年度仍然有效(2019年为连续的第5个年度)。
2、业绩认定与通过规则
所提交业绩证明材料的项目级别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1).责任设计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责任工程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管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3).责任监理师:主持监理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或者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监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3、人员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
(1).人员信息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合同(报考时所填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报考单位离职证明)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文件(需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
(2).业绩审核证明材料
勘察设计:包括项目合同、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说明人员在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
施工/监理:包括项目合同、项目批准文件、验收文件的复印件、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说明人员在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
七
惩戒措施
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