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邹自景:建议将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致损纳入保险

   日期:2024-12-01    作者:caijiyuan 移动:http://oml01z.riyuangf.com/mobile/quote/5900.html
全国人大代表邹自景:建议将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致损纳入保险 全国人大代表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野生动物数量增长较快,尤其是森林草原资源丰富的农村地区,野生动物与人类活动空间重叠范围大、冲突矛盾日益突出,野生动物致害致损事件时有发生。对此,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元市市长邹自景建议,将野猪等野生动物造成的农作物损毁损失,纳入相关保险。

在众多野生动物致害致损中,野猪危害最大,损毁农作物、危害畜禽、伤人致残的事件逐年增多。以四川省广元市为例:2013—2020年,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面积达到27.3万亩,危害家畜家禽3591头(只),发生伤人事件25起(造成一级伤残1人)。

邹自景说,目前,应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主要有两方面难题。一方面,野外种群调控难以落实。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汽枪、毒药、炸药、地枪、排铳、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等方式,民用枪支管理十分严格,专业猎捕队难以实施快速有效的猎捕行动,加之野猪繁殖力极强,种群调控难以落实。初步估算,广元全境野猪数量已经超过1.5万头。

另一方面,常态化救济机制缺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但部分省市并未配套具体的办法和标准。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由于资金筹措难、操作难度大等原因难以推广。

为有效应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活动,邹自景建议,将野生动物造成的农作物损毁损失,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或开展政保类责任商业保险。建议财政部协调保险管理机构,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上增加保险补贴,将野生动物损毁的农作物及畜禽财产损失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模式,鼓励县级人民政府开展政保类责任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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