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 何新田 朱毅 刘聪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见习分析师 刘 翔
一、热点事件概述
综合今日舆情数据,今日舆情热度最高的事件是“杭州叔侄强奸冤案持续发酵”,热度最高的单条网络新闻是腾讯新闻:叔侄坐9年冤狱续:央视曾称此案办案人“神探”。截至今日上午12时,“杭州叔侄强奸冤案持续发酵”相关话题位居今日舆情热点排行第一位,已有至少46万网友参与讨论和超过5万条网友评论。
链接:http://news.qq.com/a/20130401/001192.htm
3月末,一起最终予以推翻的冤案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据媒体报道,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叔侄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至此,此案两名被告因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被错误羁押已近10年。
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厅针对张辉、张高平错案在官方微博上作出表态,向当事人及家属致歉,并表示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当天上午浙江省检察院也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在案件再审过程中做到有错必纠,实事求是。浙江高院还表示:“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尽快做好国家赔偿等善后工作,尽可能让张辉、张高平能够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
二、舆情发展态势分析
舆情发展走势分析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观察, 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叔侄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随着浙江高院宣判结果出炉,央视网、中新社率先以《浙江两男子因“强奸罪”入狱近十年后被判无罪》等标题报道事件。3月27日,相关报道转载出现井喷,达到1344篇,此后数日舆情态势暂时缓和。总体来看,3月27日至3月31日,媒体以报道转载为主,评论较少,但以微博为主的民间舆论场暗流涌动,意见领袖的加入讨论使舆情呈现进一步热化趋势。
2013年3月29日央视《新闻1+1》播出《这个错判,今天是否还会发生?》。节目中,在重审的法庭上张高平对法官们说:“若无法律保障,法官检察官的子孙也会被冤枉”,这句话让网友倍感触动,主持人白岩松当时就点评称:“这番话说的真是够好的。”张高平还表示原谅刑讯逼供的人不想再追究,更引起网友对其同情和声援。传统媒体报道再次出现了关注热潮。
据3月31日媒体报道,3月30日早上,张高平表示,央视白岩松和他做连线采访时一时激动说错了话,非常后悔。张高平表示,那个“女神探”(该冤案侦办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断定我们涉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要起诉对我刑讯逼供的人”,这个调转180度的表态立刻被广泛转载,财经网相关微博短时间内被评论数百次。微博平台上,关于“聂海芬”话题的相关微博也在30日大量涌现,由29日200余条暴增至1万余条。随后此话题的传统媒体报道也开始猛增,相关网络新闻超过500篇,形成了第二轮舆情热点。
随后至今日的“聂海芬”话题相关舆情热度继续升温,关于如何杜绝类似冤假错案的再度出现的讨论也在如火如荼地展开。
截止到今日(4月2日)中午,“杭州叔侄强奸冤案”相关已超过1.3万条,与此同时,“聂海芬”话题相关微博也已过万。数据显示此话题相关舆情热度仍处于持续升温态势。其后势发展值得相关部门密切关注。
三、相关舆情发展态势分析
1.杭州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冤案回顾
2003年5月,叔侄涉嫌强奸杀人被捕。
2004年4月,杭州中院一审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
2004年10月,浙江高院二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2005年,张高平被从浙江押送至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
2005年,该案真凶勾海峰因另一起案件被捕,张高平发现相似点但没受重视。
2008年,张辉从浙江调往新疆库尔勒监狱服刑。
2008年,曾逼张辉写认罪书的狱侦耳目“袁连芳”被报道作伪证。
2011年,该案死者指甲内的DNA被确定与勾海峰的DNA高度吻合。
2012年2月,浙江高院立案复查。
2013年1月,张辉、张高平被提回杭州。
2013年2月9日,除夕,张高发收到了浙江高院再审决定书。
2013年3月26日,张辉、张高平无罪释放。至此,此案两名被告因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被错误羁押已近10年。
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厅针对张辉、张高平错案在官方微博上作出表态,向当事人及家属致歉,并表示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当天上午浙江省检察院也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在案件再审过程中做到有错必纠,实事求是。浙江高院还表示:“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尽快做好国家赔偿等善后工作,尽可能让张辉、张高平能够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
2.网民热议:刑讯逼供遗祸无穷,必须废除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观察,3月26日至3月31日,媒体的报道角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起初媒体以报道“浙江公安厅向叔侄冤狱案当事人及家属致歉”为主,但此后,报道出现两个较为明显的倾向:
第一,对于案件的来龙去脉的起底描述越来越多,刑讯逼供被频繁提及。如《浙江叔侄奸杀冤案10年得雪 称曾遭特别方式询问》等文。第二,无懈可击案漏洞百出。华东在线等部分媒体称,杭州警方曾称冤案无懈可击,但实则相关部门在执法存在极大愚蠢与错漏,导致叔侄奸杀冤案喊冤10年。叔侄奸杀冤案曾有7次纠正机会,只可惜相关部门从不理会。
叔侄二人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后网友群起激愤。2006年的一期央视《第一线》节目被网友扒出并狂转,这期节目隶属于“浙江神探”的系列报道名为“无懈可击聂海芬”,节目大篇幅讲述时任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在参与侦破张氏叔侄一案中,在未找到任何强奸物证、口供矛盾重重情况下,如何“毫不气馁”,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嫌犯交代,如何从细节入手获得“无懈可击”的证据。这个不吝笔墨所描绘的正面宣传,如今却成为极大的反讽,网友形容“毛骨悚然”,对执法部门充满不信任感。
部分网友观点摘编:
刑讯逼供遗祸无穷
网友“康不德”:大搞刑讯逼供,每个警察都可以成为神探。必须废除!
网友“山西五哥2012”:有罪推定,刑讯逼供,是一种办案模式,制造了太多的冤假错案。
网友“耋翁”:逼供信不绝,冤假错案无穷!
网友“杭州萧山王水金”:浙江省高院冤案累累!!再审改判张辉、张高平无罪。渎职犯罪分子不坐牢,将造就更多冤假错案!
“疑罪从轻”有违司法公正
网友“白沙王子”:没有确切的犯罪证据,法院是根据什么做的有罪判定?
网友“的可可”:疑罪从轻,宁可枉杀,也不可使一人漏网,这种原则一朝不改变,司法公正就没有指望。
刑辩律师功不可没
网友“伍雷”:该案再次证明刑辩律师价值!
网友“hacheo”:我就在现场,见证了这一重要的时刻。泪水盈眶,向律师致敬。
呼吁平反冤案
网友“黑山老妖”:各行各业为了政绩可以不择手段。此风也刮到了本应实事求是的警察队伍,什么抓人、劳教指标,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破案率指标,罚款、宣传报道指标。让基层民警不堪重负,为了完成指标就只有不择手段了,冤假错案就在所难免了。
网友“I我相信”:内蒙古呼格吉勒图的冤案什么时候能平反!
网友“南山灯火_1c8”:对聂海芬所审案件全面复审很有必要。
应追究刑讯逼供和错判者责任
网友“元芳视角”:放过逼供者就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网友“峻文”:那个一直被评为先进的办案人该当何责!
网友“刘河清3”:不知道在她一审的死刑案中 有多少冤死的?有多少错案?在中国到底又有多少像聂海芬这样的人存在?使得还有多少冤假错案存在?又有多少家庭因为他们消失?
网友“律政”:但凡冤假错案基本都涉及刑讯逼供,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的根本在于让执法者心中有法畏法,建立有效的错案责任追究制,不论是在职还是已退的,都要为自己的所为承担责任。
应尽快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网友“伍月鳕渔”:尽快申请国家赔偿,过了申述时效就不好使了。
网友“问假保VS立”:当年的办案警察为了结案才刑讯逼供做假证据,录假口供,现在应该要为他们的不作为付出代价。当年办案的警察、检察官和法官都应一并问责!
网友“我家/ty我帮你”:除了国家赔偿,法官和刑讯逼供的人应该为张辉他们支付更多的经济赔偿,不要只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才是,同时必须担负起法律责任!
网友“蝶飞无痕”:张辉张高平案不能获国家赔偿,应由制造假案的一系列人负责赔偿。因为这不是刑侦人员在侦查案件、收集证据、提取口供时发生的偏差或错误所致,而是预审警官等人一手制造的假案。
3.网络意见领袖热议
知名网友观点摘编:
李庄(前非著名律师,现著名非律师。): “你们今天是法官、检察官、警官,但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子孙很有可能和我一样被冤枉,徘徊在死刑的边缘。”淳朴的语言蕴含着深刻的哲理。
孙道进(西南大学教授): 【面对坐了九年冤狱的叔侄,窦娥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浙江叔侄强奸致死案再审宣判无罪,张高平在法庭上说,今天你们是法官、检察官,但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法官、检察官,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子孙很有可能和我一样被冤枉,徘徊在死刑的边缘。赵作海式冤案的办案逻辑和审案思维该休矣。
陶景洲:浙江张高平、张辉坐了十年冤狱,当年预审女警官聂海芬自2000年以来,主办的杭州市区重特大案件,一审判处死刑300余起。她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吗?
袁裕来律师:杭州办案人员曾称“叔侄奸杀冤案”无懈可击,侦办此案的聂海芬被称为浙江神探,曾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吴法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十年前的强奸杀人案,还张高平、张辉叔侄俩清白。近些年的刑事错案几乎都验证了:1、公安侦查一直是法治水桶的最短木板,缺乏监督;2、诉讼程序纠错机制失灵,导致后续检察、法院一错再错;3、证据规则缺位,潜规则影响办案,积重难返。新刑诉法的实施,能否纠偏,还有待观察。
朱明勇律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首次披露张辉张高平冤案平反细节。明确该案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依法排除了非法证据。在该案再审过程中高院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并远赴新疆河南安徽调查,为该案纠正作了大量工作,作为辩护人对此表示感谢。
4. 浙江公安厅致歉冤案叔侄 要求杭州警方有责必查
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厅在其实名微博发文向当事人及家属道歉,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张辉、张高平错案中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全文如下: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这起错案的发生,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是有责任的,我们深感痛心,对当事人及家属深表歉意。浙江省公安厅已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绝不掩盖、绝不袒护。
而随后有网友对此评论认为,仅仅道歉还不够,应该主动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并进一步追责相关责任人。
网友“ET”: 浙江省公安厅致歉叔侄强奸蒙冤。致歉就够了吗,应该主动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十年,一个人有多少十年。是劳动力时期,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所幸没有执行死刑。还要追责,一个牢头狱霸是怎么回事,证据采信的偏倚又是怎么回事。
5. 媒体聚焦:冤假错案拷问司法公正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观察,张高平、张辉叔侄俩冤案不仅国内媒体密切关注,在海外有更多关注的目光。
(1)贯彻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方能彰显法治精神
新华网:十年冤案,一朝平反,张氏叔侄重新获得了自由和尊严,我们在为此庆幸的同时,应该深刻反思:冤案为何得以发生?目前,张氏叔侄冤案的真相还没有公布于众,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非法取证是制造冤案的真正“真凶”。其实,这个案子之所以当时导致错判,就是在没有任何物证和目击证人的前提下,司法人员采取包括刑讯逼供等手段取得所谓的“证据”,仅凭孤立的口供,把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案件给办成了所谓的“铁案”。反思近年来冤假错案的形成过程,最后都不难揪出刑讯逼供这一真正的“元凶”,而支撑刑讯逼供则是有罪推定、疑罪从有这个不散的阴魂。
南方都市报:借由张氏叔侄的冤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再被讨论,如何杜绝刑讯逼供的天问又一次重启。但严格来讲,张氏叔侄冤案不能算非法证据规则的实践案例,倒确实是刑讯逼供的恶果。刑讯于案件侦破而言,依然卓有成效,而且即便刑讯被披露也不会有人真正负责,这将是最恶劣的司法示范。
三湘都市报:疑罪从无原则,对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具有异常重要的作用。也许,偶尔它会“放纵”犯罪嫌疑人,但更多的时候,它是无辜公民最坚固的防火墙。浙江省高院虽然知错就改,有错必纠,但迟来的公正已经打了折扣。
(2)“二张案”、聂树斌案拷问司法公正
现代快报:正如聂树斌案迟迟得不到澄清带给人们的困惑一样,杭州二张案,其亲属也是经年不懈地上诉申诉。倘若有正常的申诉机制,此案不难改写。因为该案被害人身上提取的DNA物证经鉴定排除“两张”的DNA。这就证明,早先的侦查、起诉、审判一定存在疏失和错误。我们几乎可以判断,错案改判,冤案昭雪,困难的不是技术,不是法律,而是问责。
此外,从当前司法公正的社会期望值高涨这个现实出发,杭州二张案的改判有显著的范例意义。它将在很大程度上助推聂树斌案的重审。如果连轰动全国、舆情沸腾的“一案两凶”这样的“问题判决”都得不到重审,丧失纠正的机会,那司法公正又从何谈起呢?
(3)应启动错案追责和国家赔偿
南方都市报:围绕本案的善后问题,接下来的核心有二,其一是启动国家赔偿,其二便是责任追究。如果说国家赔偿追究的是机构责任,那么针对个案启动渎职调查,追问的便是执法者的个人责任,二者构成“虽迟到,但依然要完整”的正义本身,互相之间无法替代,更不可偏废。也只有对个案责任人的严肃追究与处理,才能真正建立起敬畏,为执法者划出边界。
(4)反思冤错案件对司法公正的创伤与启示
北京青年报:张高平、张辉叔侄俩的冤案不是第一个发生的冤案,也不会是最后的冤案,今后发生的冤案是一律等待“真凶”出现,并且将案件谁是“真凶”查得一清二楚才纠正,还是实事求是发现原有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纠正,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与良心。
长江日报:冤假错案或者在任何时间、地点都不可避免。但制度的追求却必定是要将冤假错案压缩到最低限度,且必须杜绝因人为因素肆意制造冤假错案。为此才强调程序正义、疑罪从无、宁可错放也不能错抓等。千万别放大所谓国家赔偿的意义,那充其量是对于张高平叔侄俩的一点微薄的经济补偿而已,必须尽快到位,却绝不意味着事件的终结,更不意味着人为造案的责任已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凡此种种,都必须落实在制度建设上。
四、舆情点评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朱毅对此事件进行分析指出,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进法治中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本案中叔侄二人沉冤得雪,虽然历时十年,但迟来的正义总比不来的正义好,在纠正案件当中浙江相关部门展现了勇气和担当。
在这次舆情应对中浙江相关部门颇见亮点,一是推翻冤案,实事求是,敢于担当,勇气可嘉;二是主动道歉,尽快做好国家赔偿等善后工作等表述彰显态度诚恳,赢得不少网友支持和理解;三是应对迅捷、运用新媒体技术高超,公安厅、检察院、高院均在网站和微博发布消息,深谙互联网传播技巧与艺术。浙江一系列的应对举措让舆情没有造成更大的破坏力。
事实上,本案判决具有里程碑意义。浙江省高院再审不是简单地根据新发现的DNA鉴定结论推翻了原二审判决结果,而且把原二审判决定案证据中的被告人有罪供述等全部证据纳入非法证据一概予以排除,这是新刑诉法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非法证据排除有明确法律规定后的首次在大案要案中的实践。是对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重口供轻证据,重惩治犯罪轻保障人权,重实体轻程序、重实质轻形式的反思。
不过该案舆情态势仍在发酵中,近日,财经网、南方人物周刊等一系列媒体微博连续发出多条微博披露案件细节,引起众多意见领袖的多角度解读。更重要的是,张高平3月30日表态要“要起诉对我刑讯逼供的人”,网民们甚至已经开始对开始了一轮人肉搜索。有评论指出,各地冤案重重,媒体和网友或将以此案为契机,呼吁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一场全面的纠正各类冤假错案。
为什么不能原谅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刘聪对此事件进行分析指出,在重审法庭上,张高平对法官们说,“今天你们是法官和检察官,但是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法官和检察官,如果要是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子孙也可能被冤枉,徘徊在死刑的边缘”,这段引人深思的话被媒体引用的频率颇高。刑讯逼供和疑罪从轻是本案的重要聚焦点,而张辉叔侄对参与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的态度也从“不想追究”转变成了“永不原谅”。媒体和网络舆论对涉案的公检法办案人员“一边倒”地谴责:虽然张辉叔侄被无罪释放,但10年的自由却如何真正偿还?而该案此前即被披露过另一个关注点——警方利用职业“狱侦耳目”作伪证也遭到了舆论的共同唾弃。
如何追究公检法办案人员的责任和及时给予“二张”国家赔偿同聂树斌案一样牵动着舆论的神经。众多网民认为,“二张案”的办案女警官聂海芬曾被誉为“女神探”,但却导致了张辉叔侄含冤10年,应当追究其错判责任。
聂树斌案或成司法领域下一个舆情焦点
从媒体到网民,本案的舆论风向标无不与另一焦点争议性冤错案件——聂树斌案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刑讯逼供已被认为是造成冤错案件层出不穷的一个很大的“元凶”;均是“真凶归来”或浮出水面才推动了案件的“平反”;涉案公检法机关大都未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尽快给予含冤者国家赔偿、启动错判追责机制的民间呼声此起彼伏等。张辉叔侄在有生之年还终能洗冤,但已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及其一直奔走申诉的家属至今仍没有盼到“迟来的正义”。
在聂案真凶被曝后的几年间,多家媒体也曾呼吁聂案能及时重审以彰显司法公正,提振司法公信力。网民和律师群体也对8年间河北高法的办案效率普遍表示“不敢恭维”。联想媒体和业内专家对张辉叔侄案、常林锋案的解读,对于聂树斌案能否被平反,更多网民也已经不约而同地形成了类似的“预知”——平反并不难,难的是涉及聂案的公检法办案人员的“安危”。下决心重塑司法公平正义的威信,决不能被个别歪曲法理、不愿担责的部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扰乱法治前行的步伐,鼓励疑罪从无原则在更多的案件侦查和审判中得以实践,这是聂树斌案、“二张案”和常林锋案的共同舆论启发。
此外还有舆论认为,“二张案”和常林锋案的“平反”将促进聂树斌案重审的进程。河北高院面对持续汹涌的民意,是否能尽快对聂案有所“交待”,无疑是影响2013年司法公信力得分的一项重要考题。年初一条呼吁为聂“平反”的微博被转发和评论均超过10万条便是最好的佐证。
以“两个不管”的精神平反冤假错案
据人民网报道,在上世纪70年代末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共中央面临“两个凡是”和堆积如山的冤假错案两大难题亟待解决。1977年12月起胡耀邦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在此期间他以“我不下油锅谁下油锅”的大无畏精神平反了无数的冤假错案,挽救了千百万无辜的受难者。尤其是胡耀邦为了摆脱“两个凡是”的束缚,提出了著名的“两个不管”(凡是不实之词,凡是不正确的结论和处理,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样情况下搞的,不管是哪一级组织,什么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过来。)体现了我们党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一贯方针,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体现了实践标准,也是对“两个凡是”的彻底否定,受到了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表示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