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米粒妈
“女硕士患精神分裂症失踪15年被找回”的词条在热搜榜上高居不下,从成绩优异的学霸,到沦为精神残障的生育机器,她命运的转折已经不是单纯用法律可以界定的了。
这15年里,她不仅有了自己的“丈夫”,甚至还生下了一儿一女,儿子12岁,女儿只有4岁。而那个把她弄回家生孩子的单身男人,竟然可以美其名曰为“好心收留”。
这才最令人痛心。
但这样的事情其实一直没有停止,在法律的缝隙中,卡bug的一直大有人在。早在2012年,就有一个“66岁老汉收留16岁智力残障少女并育有一子”的新闻出现过。
直到现在,尽管律师重新翻出这个尘封的事件,并质疑“收留”这个词的准确性,质疑女孩是否具有性同意的主观能力,老汉是否属于违背妇女意愿。
但当你搜索这个事件,网络上的界定依旧褒贬不一,甚至很多人还觉得这个“收留”16岁的老汉没有错,如果没有他,女孩可能早就死了。
一个女孩的命运就这样被钉在了某个走失的日子,那个深山村庄里的老汉,就成了她命运的主宰者。
湖南省平江县的一个村子里,有个66岁的老汉老黎。
他曾经娶妻生女,但因为不善言辞又没有什么赚钱的本事,老婆早早就带着走了。
母女俩走后,就再也没回来过。老黎也就过上了长久的单身汉生活。
因为留不住媳妇和孩子,他常常被村里人笑话,而这种生活,他几乎已经习惯了。
直到2000年的某一天,村里突然来了一个流浪女孩。她浑身脏兮兮的,说话也说不清楚,眼神呆滞,一看就是智力有问题,但长得很漂亮。
老黎直接就把女孩领回家了。他给女孩做了点吃的,又给她擦洗干净。老黎一下子从全村笑料变成了全村人羡慕的对象。
66岁老汉凭空得到一个16岁妙龄少女,村里人纷纷来看热闹,有人说他有本事,也有人说他糟老头子趁人之危。
但无论如何,他跟16岁流浪女孩过上了小日子,已经成为了村里人尽皆知的事。
女孩智力有残障,唯一能说出的是自己的名字叫杨小平。没过多久,她就怀上了一个男孩,男孩降生,老汉给他取名黎光友。
原来杨小平本就精神状态异常,生下儿子后,她的情况就更严重了,不仅认不出儿子,发病时还会大吵大闹,追着人打。
为了控制她不发疯,老黎把她锁在小房间里,一日三餐按时送,不让她出门。
孩子一天天长大,但村子里的小朋友都不愿意跟他玩,还嘲笑他“妈妈是个神经病”。
老黎觉得杨小平精神病,儿子又还小,自己那么大岁数了又没有抚养的能力,于是参加了一个真情栏目。
一上节目,杨小平的家人就看见了,赶紧联系了节目组,这件尘封的事件也被呈现在大众面前。
原来,杨小平失踪后,家人一直在寻找,哪知道是以这种方式找到了。在节目中她已为人母,但是精神疾患已是相当严重。
杨小平的家人想把她领走,但是相处多年,杨小平居然不愿意离开老黎,抗拒跟家人走。
经过协商,家人决定让杨小平留在老黎身边,但每月给他们支付一些生活费,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困境。
当地政府也为老黎家申请了低保,还为他们盖了新房子,也承诺以后会负担孩子的求学费用。
不仅如此,还有爱心人士资助杨小平到医院接受了定期的康复治疗,后来她的精神状态好多了,也能完成基本的沟通了。
这个故事的诡异之处就在于,它最后居然看上去是个大团圆的结局。但细思极恐,一个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女孩,被支配着走向了看似大团圆的结局,这老黎真的不是擦边钻空子,卡法律bug吗?
这件事情引起了一些律师的争议,这个看似大团圆,实际却莫名让人感到不适的故事里,到底存在着怎样的不对劲之处?
首先,杨小平被老黎“收留”时,有着严重的精神残障,也就是说,她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是没有性同意能力的。
其次,在杨小平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墙上写满了:“我要回家”的字样。这充分说明了杨小平曾经的个人意愿。
尽管经过多年后,她有了孩子,并且拒绝跟家人回去。但曾经一定有过这样的时刻,她强烈地想要逃离,但没有能力。
说回最近热议的那个女硕士被“收留”的事件,男方反复提到女方清醒的时候为什么不走?
就像杨小平在墙上写满了“我要回家”,依然跟老黎过下去一样;女硕士的笔记本上写着自己老师、同学的姓名和地址,而笔记本的第一个字,就是“跑”。
所以如果继续深究下去,这件事中有很多隐患,甚至老黎有可能被界定为犯罪。
因为老黎和前妻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也没有和杨小平进行结婚登记。
再者,杨小平患有精神疾病,且认知水平受限。
在法律上,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老黎和她发生关系时,无论是否使用暴力,都可能存在违背其意志的情况。
在孩子的成长时期,杨小平曾有一段时间精神疾病恶化,那段时间她是被老黎控制起来的。
他把杨小平关起来,只给她一日三餐,这显然已经构成了限制人身自由。
当然,他的理由是为了让她不要出来发疯伤到其他人,但是首先,老黎没有医学上诊断杨小平为精神病的手续,再者,就算是控制,也应该是精神病院来控制。
米粒妈觉得,他打着“好心收留”的旗号,满足一己私欲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真是出于好心,看到一个妙龄少女没有自理能力,他有两个方向可选。
一是把女孩收养在身边当女儿抚养,他本来自己就有女儿,只不过被前妻带走了,女孩的出现正好可以弥补他这部分缺失,他也可以作为养父跟女孩延续“收留”的关系。
但是他没有,他选择以66岁的高龄跟16岁的少女发生了关系,并在其没有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使其生子。
这怎么不算是趁人之危呢?
另一种选择是,他可以在遇到女孩时第一时间报警,警方会为女孩寻找家人,如果没有人认领,社会福利机构也会给出相应的处理方案,给女孩一个落脚的地方。
如果发现女孩有精神残障,相应的福利机构也会联系医院,对她的病情做出专业的医学鉴定,以确定后续的治疗方案。
显然,这条路他也没有选。
他选择了最利己的方式,美其名曰“好心收留”,最可气的是,在节目中,他居然还能得便宜卖乖地说:“我要是不捡她,我就没有这些事了,就在敬老院了”,还说他后悔了。
在米粒妈看来,他的行为无异于是拐卖的变种。而如果这种“好心收留”变成了堂而皇之的说辞,那女孩的人身安全该如何保障,细思极恐。
前不久戴为在脱口秀上说道他给女儿讲《田螺姑娘》的故事,都要一边讲一边普法,因为代入后会发现,这是个恐怖故事。
他说:
“在路边被人捡走了,带回了家”——宝宝,这是绑架,啊。“单身汉把田螺姑娘的壳藏起来,田螺姑娘回不了家,只能嫁给他”——这是非法拘禁,加强迫婚姻罪。
而且那个壳,是田螺姑娘,她的婚前房产,是她爸妈,两个老田螺,辛辛苦苦一辈子给她攒的首付,现在被人给抢了!你以后一定要签好婚前协议。
还有现在学校老师讲到牛郎织女的故事,也都是一边普法一边讲。老师先说牛郎看到下凡的在洗澡,把她衣服偷走了,以至于她回不了天庭,只能嫁给他,过上了男耕女织的生活。
老师会强调说,牛郎这种行为是构成犯罪的。
对于老黎和杨小平的故事来说,这种被限制人身自由后的自洽和妥协,也存在于杨小平的潜意识里。
虽然写下满墙“我要回家”的是她,但拒绝跟家人回去,坚持继续陪在老黎身边的也是她。
长久的生活中,她早已经历了自我和解和认命的过程,发展出了类似“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观念。
就像邪教的教徒,直到邪教头子被判刑,依然不愿意相信自己被忽悠了半生,坚持去监狱里朝圣他;就像被老师欺凌的房思琪,也会努力让自己相信那是爱情。
但法律层面,不是被胁迫的一方接受了、自洽了、认命了,这个事儿就大团圆了,男耕女织阖家欢喜了。
可怕的是,很有可能连老黎自己都以为自己很伟大,代入牛郎织女的故事,他还应该被作为神话故事的男主永流传呢。
女性作为生育工具的价值观,其实根植在“老黎们”的思想深处。这是杨小平身体好,拥有健康的体魄,尚能为老黎创造生育价值。
事实上,更多被“收留”的女性,都在经历生育、病痛后,默默离世不被在意,她们命如草芥,在完成生育价值不再能继续创造新的价值后,就无足轻重了。
读萧红《呼兰河传》的时候,里面一段触目惊心的场景我永远忘不了。她描写的是女孩月英的惨死,原本是一个健康、活泼、爱笑的姑娘,但婚后不久就因病卧床不起,逐渐失去了行动能力。
她的丈夫对她的病情漠不关心,甚至在她病重时还出去赌博、喝酒。五姑姑等邻居虽然偶尔会来照顾她,但更多的是在谈论她的病情和悲惨遭遇。
那一段是这样写的:
“她的骨架在炕上正确的做成一个直角,这完全用线条组成的人形,只有头阔大些,头在身子上仿佛是一个灯笼挂在杆头。王婆用麦草揩着她的身子,最后用一块湿布为她擦着。
五姑姑在背后把她抱起来,当擦臀下时,王婆觉得有小小白色的东西落到手上,会蠕行似的。借着火盆边的火光去细看,知道那是一些小蛆虫,她知道月英的臀下是腐了,小虫在那里活跃。月英的身体将变成小虫们的洞穴!”
要知道,人的适应能力是惊人的,在没有办法的时候,人就会劝自己接受、妥协,甚至试图自我欺骗说这样的生活也不错。
但面对一个没有行为能力的女性时,你的所谓“收留”是否另有居心,在法律的边界上,你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这理应给出明确的界定。
否则,女孩的安全该如何保障?权益又从何谈起?
女硕士的“丈夫”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固然大快人心。可她的人生无法再重来,谁来补偿她的人生呢?
女孩在提高安全意识,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社会也应关注到那些残障的、缺乏民事行为能力女孩的安全,否则这种“收留”大行其道,悲剧就会不停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