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海图强,以法治力量点燃海洋经济“蓝色引擎”——《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解读

   日期:2024-12-28     作者:k2728       评论:0    移动:http://oml01z.riyuangf.com/mobile/news/9160.html
核心提示: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经略海洋、造福盐城始终是盐城人民千百年来的梦想和追求。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经略海洋、造福盐城始终是盐城人民千百年来的梦想和追求。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开展海洋经济促进立法,以法治力量助力打造东部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新高地。《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设区的市级海洋经济地方性法规,由2024年10月23日盐城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经2024年11月28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为七章,共四十六条,分别为总则、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保护、开放合作、服务保障和附则。围绕海洋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各领域,从产业、创新、文化、生态、合作、服务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制约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保障和促进全市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条例》主要有以下特点:




强化产业发展关键作用,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条例》围绕全国首批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定位,提出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对海洋产业发展规划、总体布局、特色园区建设、重点企业培育等方面作出规定,因地制宜发展海洋新能源、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渔业、海洋旅游等九大产业,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数字赋能,加强海洋数字经济发展,推进海洋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弘扬盐城海洋文化,推动特色海洋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形成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浓厚氛围。


强化海洋科技创新引领,加快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条例》明确提出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海洋产业创新体系,对海洋科技型企业培育、海洋研究机构建设、海洋能源开发利用以及海上风电制氢等作出相应规定,为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提供科技支撑。明确政府加大海洋经济研发投入,建立专业化涉海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技术孵化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驻盐高等院校完善海洋学科体系,扩展海洋产业教育规模,培养复合型海洋人才。


强化绿色低碳价值理念,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条例》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从海洋绿色低碳产业培育、建立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进行规定,在零碳产业园、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海洋碳汇交易等领域先行先试。健全海洋资源收储和交易以及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制度,依法规范海域、滩涂、湿地、海岸线等自然资源的开发时序和强度。加强海洋生态保护,落实生态补偿资金,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针对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行为,支持检察机关、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依法提起诉讼。


强化对外开放战略支撑,打造海洋开放合作新高地。《条例》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国际和区域涉海洋领域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合作、经贸往来,构建高水平开放型海洋经济体系。强化区域协作,促进海洋产业嵌入长三角城市海洋经济产业链、创新链和供给链,推动重大海洋领域创新成果在我市产业化落地。围绕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和河海联动发展示范区定位,加强城市间联动发展。扩大全球滨海论坛品牌影响,不断拓展海洋经济“国际朋友圈”。


强化资源要素体系建设,加大全方位服务支持力度。《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应当制定海洋经济发展促进政策,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科创载体平台建设,在项目审批、用地、用海、用能等方面依法给予保障。要求建立海洋产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对海洋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金融服务海洋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海洋人才和团队,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有关政策待遇保障,同步建立完善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打造海洋经济人才新高地。加强海洋灾害预警报体系建设,提升海洋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







来源:法工委
文字:胡平
责编:盐仁宣
编辑:韩昕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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