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助企”行动计划(2024—2027年)》更多内容一起来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优势,全面提升涉企服务质效。到2027年,推动高校服务企业3万家次以上,高校专利成果向企业转化1万项以上,职业教育培训200万人次以上/年,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入学,在服务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社科咨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打基础、强支撑、创优势、赢未来。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科技创新汇智行动
1.协同攻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高校与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小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每年联合申报一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高校与地方共建一批实体研究院,按照1个牵头学科服务1个主要产业模式,推动高校科研力量下沉。建立高等学校“1+1”对接赋能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机制,推动产业塑造新辉煌。
2.联合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会同经信、科技等部门支持高校和龙头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组建实验室、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创平台,鼓励依托高校的国家和省部级科创平台在企业设立分中心,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校企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室等研发平台200家以上。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重组优化,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科技园,构建环大学科创圈产业带。
3.推进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深化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畅通渠道,优化服务,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动力和效率。鼓励和引导高校按照“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方式把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激活“锁在抽屉里”的成果。探索推动限时转化,对满2年且无正当理由未实施转化的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纳入“先用后转”实施清单。分阶段实施高校存量专利盘活行动,在存量专利100%盘点的基础上,筛选一批高价值专利进行推广转化。
4.推动选聘一批“校企双聘”导师。实施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计划,聘请企业顶尖人才、高级工程师担任高校兼职教授,参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研攻关;鼓励高校教授、青年教师、博士研究生等担任“科技副总”“企业技术导师”,与企业技术专家共同解决实际问题。建立校企需求对接机制,推动高校每年服务企业1万家次以上、科技成果转化1万项以上。支持企业研发人才联合高校共同申报“校企联聘长江学者”等人才计划,全力支持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
(二)开展人力资源提升行动
1.提升高校人才培养适配度。会同相关部门常态化建立我省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学科专业目录指引,聚焦国家“两重”“两新”高等教育领域重大战略布局,积极构建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逐步提升理工农医类人才培养比例,引导高校专业设置有效对接服务“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指导职业院校持续优化专业布点,适度超前布局培养紧缺人才,扩大“订单班”等定制化人才培养规模。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到2027年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建成若干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组建与省域支柱产业相适应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5个,打造与优势产业相适应的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15个,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50个,为企业发展蓄势赋力。
2.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企业出题、高校答题、政府助题”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推动高校与“大院名企”联合培养研究生。发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头雁作用,培养硕博层次卓越工程师储备人才。会同经信部门探索地方高校工程师培养试点,迭代升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建设浙江省人工智能学院,建好集成电路产业学院,加快培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卓越人才。
3.推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适应产业高移趋势,会同人社部门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长学制人才培育体系,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学历和技能双提升,满足企业对复合化、综合化技术技能人才的新需求。支持市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在产业集聚度高的县域举办校区或产业学院,政校行企联动培养地方紧缺人才,加快实现县域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规格培养和高质量就业。积极引进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经验,探索企业全链条参与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可行路径和模式。推动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改革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职业学校社会培训功能,多途径多形式开展面向在岗企业员工等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达到200万人次以上。
4.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集聚。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为牵引,每年办好一批大学生科技竞赛,做优做强一批高校创新创业学院,提升大学生创业意识、创新能力。支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实施职教师资“企业访问工程师”计划,开展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中高职一体化教师创新团队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创业导师培育工程”,每年培训创业导师500人次以上,加快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高质量打造“留学浙江”品牌,鼓励优秀国际学生留浙就业创业。
(三)开展社科咨商助力行动
1.服务企业家队伍建设。以浙商浙企为主要服务对象,培育建设一批高水平人文社科类智库平台,大力提升人文社会科学咨商服务能力。围绕三个“一号工程”、“315”科技创新体系、“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等浙江重大战略部署,产出一批面向企业的战略规划、咨询建议、专利标准等服务成果。发挥高校学科专业特色和高水平师资优势,依托经济、管理等院系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载体,建好相关课程资源,提升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能力素养。建好浙商研究院和浙商博物馆,加强文化浙商、创新浙商、全球浙商、数字浙商等研究。
2.服务浙江企业“走出去”战略。鼓励、指导高校稳妥有序开展境外办学,到2027年,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合作设立70所“丝路学院”,形成“企业走到哪里,教育就办到哪里”的良好格局。健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开展“法律+外语”“外语+法律”等复合型人才培养,为企业“安心出海”提供法治人才支撑。支持高校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国别通”“区域通”“领域通”,为企业提供咨询建议和智力支持。
3.服务企业发展品质提升。深入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提升中小企业管理者质量标准品牌意识。支持高校服务企业品牌培育创建,服务更多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推广质量管理数字化。鼓励高校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标准化培训,构建高水平、专业化的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支持高校赋能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推进高校计量服务中小企业,强化计量技术支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到2027年,对接服务专精特新“小巨人”、产业链“链主”、历史经典产业企业500家以上。
(四)开展惠企利企增效行动
1.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一揽子供给。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指导各地制定和完善企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引进浙商子女入学(园)优待政策。持续提升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办学水平,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优质国际教育资源支持。鼓励高校附属医院为企业提供员工体检、上门义诊、健康讲座等服务,按规定为企业高层次人才提供有关服务。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体系,推广“浙里课后服务”应用,深化“浙里问学”免费在线答疑服务,办好“数字家长学校”,为产业人才消除后顾之忧。结合区域实际,鼓励在产业园、规上企业等建设嵌入式幼儿园,优先照顾企业员工子女入园。进一步优化“长幼随学”服务举措,2025年推动在各县(市、区)施行义务教育段“长幼随学”服务举措。
2.深化随迁子女入学一件事改革。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转)学保障政策,全面推行“居住证+新型积分”的随迁子女入学梯度服务机制,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子女在家长常住地应读尽读、应转尽转,实现教育入学“一件事”高效办理。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比例,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中高考及招生录取与我省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享有公平待遇。
3.打造“学在浙江”一站式服务专区。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教育增值服务专区,实现服务“一站直达”。联动有关部门加强主动上门为企服务,举办政策讲解会等服务活动,把政策及时“送下去、讲明白”,让企业“用得上、得实惠”。依托“学在浙江”全民数字学习平台体系,加强涉企服务应用集成。持续推动省24365就业服务平台迭代完善,为企业用人单位集中搭建供需平台。推进“学在浙江”全民数字学习应用建设,持续充实和开展“职场乐进、幸福乐家”等在线课程和学习活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加强对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的领导,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落实机制,优化协调运行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进“浙教助企”四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同联动。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部门、校地企之间的高效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改、经信、科技、人社、市场监管等省级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政策供给,定期梳理汇总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各地改革堵点难点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加快研究创新性举措和突破性抓手,全方位抓好任务的细化落实。
(三)突出赋能共赢。各高校要更大程度发挥学科专业、基础研究、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室平台等优势,积极联动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加快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推动校企“双向流动”“双向赋能”,推动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全面锻造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硬核能力。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加大涉企服务的改革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提高企业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鼓励各地各校大胆创新,加强典型宣传推广力度,推动“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着力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树立教育助企服务品牌,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提供坚实支撑。
责编:张淑瑶
审核:沈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