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能动性与受动性的关系
——以《自然辩证法》为例
引言
自工业文明演进至今,人类虽然凭借日渐强大的主体实践能力创造了无可比拟的物质与精神财富,并使主体本质力量获得了空前提升,但也对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消极影响。2020年世界各地所爆发的一系列自然与社会之难更是可见一斑:山火的肆虐,蝗灾的席卷,疫病的横行,在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阻碍,为各国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严峻考验的同时,也给主体实践能力的发挥是否应存在尺度和界限带去了沉重的思考。而针对这一问题,恩格斯早在百年前的《自然辩证法》中便通过对主体能动性与受动性之间关系的深入探讨给予了强烈警示。在全球性生态与社会问题此起彼伏的今天,借助对该议题的研究来反思当下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应对,以及何为符合人类本质现实生成的真正价值取向,具有极为深刻的时代意义。
一、人的类本质的现实生成:主体能动性的实质性发挥
人的受动性本质上根源于其与生俱来的对象性。人作为感性的、现实的自然存在物,在他之外存在着不依赖于他的、表现其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物质对象,使其具有深刻的对象性质。马克思指出,人固有的客观实在性印证了“它是感觉的对象,是感性的对象,从而在自己之外有感性的对象”[1]69。人必定同他之外的物质对象发生某种关系,并受到对象及其相互之间的本质联系即必然性规律的制约,从而呈现出一定的受动性。人在实现物种分化之前虽然是以主体姿态存在于自然界中,但此时人的本质力量尚不足以构成对象化的作用过程,因此主体改造和利用自然的影响力还极为有限,在相当程度上仍受自然力的限制,表现出极强的受动性。
在人的物种转变历程中存有三个关键的节点。其一是直立行走的出现。恩格斯指出,人类之所以由此“迈出了从猿过渡到人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2]304,在于它极大程度地解放了双手,使手脱离了用来辅助行走的束缚,为进一步实现手的专业化提供了充分可能。“只有人能够做到给自然界打上自己的印记…以致他们的活动的结果只能和地球的普遍灭亡一起消失。而人所以能做到这一点,首先和主要是借助于手”[2]22。手的自由化根本推动了人的类本质的形成,历史性地提升了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其二是语言的产生。手的天性的释放,在人类随后的物种演化过程中依次引起了生产工具的制造,劳动水平的进步以及活动范围的扩大。受地域的限制,个别主体的活动范围频繁出现交集,人们的相互联系日益紧密。共同协作的渐趋强化及其积极作用的愈发凸显最终促使语言得以产生。作为联结人与人之间实体接触与思维交流的重要媒介,语言对主体本质力量的跨度性提升起到了质的推进作用。其三是人脑的进化。以劳动和语言的共同作用为根本前提,人脑、感觉器官、思维和意识逐一获得了进一步的发育和完善。“而人离开动物越远,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就越带有经过事先思考的、有计划的、以事先知道的一定目标为取向的行为的特征”[2]311-312。这即是说,感觉和思维诸要素的提升,其根本意义在于逐渐能动地指导人类的劳动,使该活动越来越具有目的性和创造性,从而区别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当人能够“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2]313,便最终完成了物种意义上的自然分化过程。恩格斯认为,该过程的实现使从前单纯由受动性所深刻制约的人类完成了主体能动性的实质性发挥,从而真正形成了主体实践的活动过程,使人的类本质得以现实地生成。实践过程是作为主体的人同作为客体的物质对象之间双向构建与生成的对象性作用过程,具体表现为一系列物质、信息与能量的交换过程。一方面,主体通过将其本质力量作用于客体使其产生深刻的属人变化,从而完成了对客体的利用和改造以及主体本质力量的自我确证,这即是主体能动性作用的施发过程。其中,能动性作为主体实践活动的本质特性,其作用突出表现为在客体对象中凝结了主体的本质力量;另一方面,在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中,客体中的对象性信息也会回溯至主体,构成对主体本质力量的进一步作用与规定。客体反作用于主体的非对象化过程,构成了主体其受动性作用的承接过程,总体表现为物质对象及其必然性规律对主体能动性的制约,具体包含驱动与规范的积极性制约以及限制与束缚的消极性制约两方面作用。“从共时性的主客体的双向运动来看,在同一实践活动过程中,同时发生着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过程。”[3]38对象化过程中的能动性发挥同非对象化过程中的受动性制约统一于主体实践活动之中,构成了现实的人的类本质,从而实现了从纯粹的自然史向人类史,从单纯的自然运动向社会运动的过渡。
二、人类史与自然史的共融式发展:主体能动性与受动性的交互作用过程
人类实践能力的进步与提升,突出表现为主客体对象性作用关系,特别是主体能动性作用的渐趋深化。这一深化过程,一方面保证了社会形态演进与更替的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统一,且伴随着社会要素的充实与完善,逐渐形成了以经济因素为根本运行基础,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对基本矛盾运动为具体运行机制的社会必然性规律。另一方面,主体实践活动尤其是能动性作用的持续性发挥,使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越来越成为现实的统一整体。有学者认为,人类实践根本影响着主客体作用过程的连续性演进,且逐步“将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社会关系紧密地结合了起来。在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和精神文化实践活动中促进了自然与社会的关联性和同一性”[4]160,从而渐趋巩固着“人的自然本质力量与自然界的人的本质的有机融合”[5]62,使自然史和人类史以实践活动为决定性基础,共同凝结成统一的现实物质运动过程。
奥康纳(O’Connor)指出,该过程中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兼具相对独立性与内在一致性。“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联系’,他们互为前提,并且又都是对方内涵的有机组成部分。”[6]41而整体物质运动过程中人类史与自然史的内在有机联系,正深刻体现了主体能动性与受动性的辩证统一。在主体能动性驱使人类社会其内在机制逐渐系统化的同时,受动性也日益呈现为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制约性,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构建其完整制约形态。其一,基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会表现出对自然和社会条件的依赖,该依存性彰显了上述条件对主体能动性的制约,体现为本体论意义上的条件受动性;其二,人在对客体对象施加其能动性的过程中,必定会受到来自客体对象之间本质与必然的联系,即自然和社会必然性规律的制约,呈现为认识论意义上的规律受动性。自然和社会条件作为主体实践活动的根本出发点,会以目的、需要等形式转化为主体能动性的作用发挥,在同能动性的关系上起着目的性的直接驱动作用,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有机质态具有基础性意义;自然和社会必然性规律作为主体实践活动的根本指导原则,会以认识前提和基础的形式调整主体能动性的施发导向,在同能动性的关系上发挥着引导主体本质力量的合理对象化作用,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具体状态具有规范性意义。
在主客体的对象性作用关系中,忽视对象化过程中能动性的施发作用或非对象化过程中受动性的制约作用,都是未能合理看待主客体之间的双向构建与生成,因此均会引起受动性限制与束缚意义的消极作用。反之,以受动性其具体要素作为制约性基础来实现主体能动性的充分发挥,自然、社会条件及规律则会回归其原本意义的驱动与规范作用。恩格斯认为,人类的本质力量与正常生存条件并非与生俱来,“他的正常状态是一种同他的意识相适应的状态,是需要他自己来创造的状态”[2]8。人类史的演进历程,正是主体借由实践活动发挥其能动性作用,对自然进行利用和改造的过程;而与之相伴而生的还有条件及规律受动性的制约影响。主体受动性的反向承接过程,也正是自然史发展进程的深刻印证。因此,主客体双向构建与生成过程的连续性演进,是主体能动性与受动性交互作用进程的持续推进,它构成了自然史和人类史渐趋统一的现实物质运动过程。
三、受动性呈限制意义的两大阶段:从“有限”的被动性到“无限”的被动性
从历史发展的整体意义上讲,主体能动性发展至何种程度,直接决定了它与受动性之间的作用关系。而恩格斯认为,正是人的社会属性构成了现实的人的本质特征。因此,主体能动性与受动性的关系状态,具体表现为实践根本作用下的生产力发展阶段及其所决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状况,根本影响着主客体作用在不同阶段下的形成与发展样态以及处于该作用过程中个别主体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的关系状态。限于生产条件的发展阶段性,人类必然要经历一段漫长而曲折的消极性制约过程,从而使主体实践活动呈现出一定的被动性与盲目性。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历程,限制意义下的受动性时期可分为两大历史阶段。其一是以人的依赖关系为主要特征的原始、奴隶和封建时期。马克思指出,该阶段下个别主体的能动性明显表现为对一定社会共同体的直接依附,“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7]52。尤其是刚从自然中完成分化的原始时期,其生产方式及衍生要素还只是以雏形状态呈现,因此针对主体能动性的制约多源于自然层面的受动性。进入阶级社会后,主体社会属性的愈发完善使社会要素下的制约性作用日渐凸显,主体受动性逐渐具有了整体历史意义。但此时主体实践能力仍处于欠发达阶段,生产水平尚未实现质的提升,无法获取丰富的自然和社会条件的人类其能动性作用在极大程度上受到自然与社会条件的支配,条件受动性在主体实践行为的具体指向上呈现出决定性的限制意义。
此外,本质力量的微弱以及物质与精神财富的匮乏导致人们严重受限于必然性规律。由于缺乏系统的规律性认识,此时的人类极易陷于对自然力及其拟人化形象的精神崇拜之中,并从精神层面探究自然、社会的形成与发展。无论是强调主体的自在生成性与被动适应性,过分突出内在必然规律的决定性;或是在封建阶级的思想统治下,绝对服从于上帝这一自然拟化形象的“支配力”,漠视主体本质力量的现实生成,都必将造成对主体实践活动及其能动性作用的淡化。此外,奴隶、封建时期等级制度和神学“创始论”对实践应用的轻视与拒斥,更是严重阻碍了以自然科学为代表的主体能动性的发展进程。
能动性与受动性构成内在的辩证统一关系。无论对哪一方作用的过分突出,都会造成对另一方作用的忽视;而对其中一方作用的罔顾,也会导致对另一方作用的盲目夸大。因此人依附于人时期受动性的具体作用可概括为:由能动性发展的有限性所引起的对欠发达主体能动性的限制与束缚。人的被动性在原始朴素的主客体关系中得以鲜明呈现。
限制意义下受动性的第二个历史分期,是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自然科学研究进程的历史性推进以及工场手工业、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得该时期主体能动性的作用程度与范围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但与此相伴而生的机械论自然观和主客二分论,却造成了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一再加剧。加之资本逻辑驱使下的利益至上原则与技术万能论的盛行,使主体能动性的作用被无限夸大,甚至随之生发出了人类中心主义思想。
“工业文明中的人成为世界的中心…自然的一切只有因满足人的需要才富有价值,人的价值观成为评判一切事物的唯一标准”[8]55。在此观念引导下的短视破坏性实践,直接导致了以自然和社会危机愈演愈烈为集中表现的消极受动性的渐趋深化,甚至蔓延至今并演化成了全球性的生态和社会问题。
布克金(Bookchin)认为,理性、技术与科学作为工业时期主体能动性发展的突出代表,受资本主义私有体系的诱导,构成了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典型的主体能动性的盲目扩张,使人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限制性制约走向了一种新的消极制约。“这些把自由从一个教权的与神秘化世界包围中拯救出来的‘手段’,现在已显示了其可能妨碍自由的黑色一面……它们削弱了理性、科学和技术曾经推动的一个自由社会与人类自由心灵的前景。”[9]262-263因此该时期受动性具体作用集中表现为:由能动性发展的阶段局限性所造成的对盲目夸大主体能动性的束缚与限制。具体而言是由于主体实践作用之下生产发展的阶段局限性,在该时期呈现为生产、社会关系的极端私有化以及个体实践活动的短视性。一方面,人们无视其对物质条件的实际需要,使主体能动性不断超越其良性发挥的作用阶段而走向恶性膨胀,从而展开对自然、社会条件的无尺度索取,使其对主体能动性的束缚程度一再强化;另一方面,人们罔顾规律受动性的制约,凭借短视性活动满足其直接利益需要的同时不间断地破坏着人与人、自然的关系平衡,使得“未能预见的作用占据优势,未能控制的力量比有计划运用的力量强大得多”[2]22-23。恩格斯认为,这一不可控的力量与作用正代表着自然及社会规律以“自然的报复”和经济危机等形式日渐深刻地破坏和阻碍着主体能动性的正向发展。“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感性对象性活动中,人的能动性应当统一于自然存在物的感性对象性关系的受动性,而非统一于物化的感性对象性关系的受动性。”[10]64而主客体关系的物化状态集中体现为:在利益机制的内在引导之下,受动性其具体要素对主体能动性限制程度的渐趋强化。人在主客体对象性关系中不断呈现出被动性,人、自然、社会的关系矛盾愈加激化。
四、主客体异化关系的根本调节:生态机制下主体能动性与受动性的和谐统一
社会形态的演进与更替,是主体能动性的连续性巩固与受动性限制的渐进性减缓相统一的过程。但物的依赖性时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极端私利性,使受动性在主客体的高度异化下日渐强韧地加紧着对主体能动性的束缚。而当下工业资本主义社会也只是在巩固原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重申管理上的主导地位,并寻求技术上的解决办法”[11]2,从而造成了主体能动性与受动性背离状态的一再加剧。
因此,只有重新调节物化了的主客体关系,才能根本实现能动性与受动性的协调统一。“为此需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12]315恩格斯认为,导致主客体异化的根本原因正在于生产发展的阶段局限性,即主体能动性发展至与受动性构成协调统一的阶段。只有以渐趋深刻的受动性认知为基础,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并在此实践根基下大力发展生产力,使社会形式过渡至人的自由个性与全面发展的生态文明时期,从前生产方式下的极端逐利性才能完全消除。人类在整体受动性认知的指导下实现主体能动性作用的最大限度发挥,从而在物种与社会双重意义上完成了从动物界的脱离。“人自身以及人的活动的一切方面,尤其是自然科学,都将突飞猛进,使以往的一切都黯然失色”[13]23,能动性与受动性至此真正实现了和谐统一。
社会生产能力充分发挥所形成的自由个性与个人的全面发展,成为生态文明时期的两大特征。该阶段下生产力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同生产关系达成了高度统一,社会化大生产构成其根本物质内容,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互助合作关系是其具体社会形式。由上述条件所达成的主体能动性与受动性的协调统一,一方面表现在广泛社会意义的条件受动性认知指导下主体精神境界的极大提高。人们能够将其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实际作用程度作为对各项条件需要的具体标准,从前对物质利益的无限追逐将转变为以“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和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和准则”[14]83来实现主体能动性作用的良性发挥,自然与社会条件先前的束缚性制约将陆续转化为本原意义上的驱动作用。另一方面体现在以规律受动性为主体能动性的根本施发原则所达成的人与自然、社会关系的彻底和解。生态文明时期,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社会关系高度和谐以及本质力量的巨大提升使人们具有了认识自然与社会必然性规律的高度自觉,且在人与自然的一体性认知日趋深刻的条件下将规律受动性充分运用至主体能动性的施发当中。人、自然、社会矛盾激化的对立局面将不复存在,必然性规律对主体能动性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也愈发凸显。此外,自然、社会条件及规律的积极制约力也将对总体历史发展过程产生深刻的导向作用。随着受动性其具体要素逐渐对主体能动性恢复其原初作用,主客体关系将以和谐共生的作用状态,用超越历史以往的速度在自由王国向前迈进。能动性与受动性高度协调统一的主体实践活动成为了真正的自由自觉的劳动,以主体存在于整体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现实的人,其解放任务也在该阶段得以根本完成。
对于主体的完全解放,我们既要看到这是能动性与受动性双向作用下的最终结果而坚信其必然性,不因目前存在着生产发展的诸多困难和问题而迷茫退却;也要看到二者的交互构建与生成必定要经历一段相当长的运行时期,以渐趋完善的受动性认知明晰不同阶段下能动性施发的直接和长远受动性影响,坚持主客体对象性作用渐进性与阶段性的统一。从当下进程来看,以中国共产党为坚强领导,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坚实根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在合理遵循能动性与受动性和谐统一的最终体制愿景,并充分吸收资本主义有益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创造性制度实践。目前我国已进入整体意义上的经济发展新常态,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整体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获得持续性推进,经济与环境两端已基本呈“齐头并进的稳定发展态势”[15]1,但仍处于工业结构转型的关键期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攻坚期,经济与生态的总体平衡与协调仍任重道远。因此必须以“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16]5为基础,在始终将生态发展理念贯彻至经济发展的全过程的同时,更加着重于“统筹绿色发展与改革发展的关系”[15]118-119,努力构建我国总体生产实践进程中能动性与受动性,即经济发展和生态维护的高度协调统一。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始终秉承“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16]1的绿色发展理念,并将其深入贯彻至“长江经济带综合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等重要指示中,且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生态思想原则。这既是对恩格斯生态自然哲学的创造性继承,更是落脚于经济与生态的相荣相生而得出的科学结论,从而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中,我国既要把生态保护的受动性内化于生产发展的能动性之中,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生态与经济内在统一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科学落实“发展的可持续性与协调性”[17]11;又要将经济发展的能动性外化于生态维护的受动性之中,秉承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生产力观,着力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增长优势,为我国生产能力的质态提升提供强大的“绿色驱动力”。从而在主客体高度和谐的双向构建与生成中,在经济与生态的良性交互作用中持续向生态文明迈进。
来源:《自然辩证法研究》2020,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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