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出台多部统计方面的纲领性文件,为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严防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因此,加强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管控意义重大,本文从统计调查中数据质量的内涵入手,探讨统计调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数据质量问题,根据数据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尝试构建数据质量控制具体标准,并从影响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相关因素中来归纳有效对策,从而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一、统计调查中数据质量的内涵
统计调查工作对数据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限于对调查数据准确性的考核,还应该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来全面认识。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统计调查工作都是建立在数据准确性基础上,并从减少数据统计误差、提升数据控制质量上来落实。随后,由于统计调查工作的深入,人们对数据质量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对调查统计中数据特性的研究,更需要从用户视角来提升统计信息的满意度。为此,数据质量逐步衍生为一个综合性的概念,而要建立与数据质量管理相对应的评估体系,则需要从调查数据的准确性、适用性、及时性、可比性、可行性和衔接性上进行全面考察。
与此同时,对于统计调查中的数据质量的标准研究,国际组织主要从数据质量涵义的解释及理解上进行研究,由于各统计机构之间的理解差异性,对统计调查中的数据质量也没有形成统一标准,但就其主要内容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从数据的准确性上来看,统计调查中的数据应该是正确的、可靠的,能够对客观事实进行反映,并能够被使用的准确信息;二是从数据的时效性来看,统计调查中的数据应该满足客户的现实需求,能够在用户做出决策之前提供参考分析;三是从数据的完整性来看,统计调查中的数据内容应该是全面的,不能存在残缺;四是从数据的适用性上来看,统计调查中的数据应该具有可用性,符合用户的需求;五是从数据的简便性上来看,能够从调查数据的统计中简明、扼要地反映相关问题。
二、统计调查过程中可能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
(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
统计调查制度科学完善是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的首要保证。在体制机制转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统计调查制度没有及时跟上其步伐,相关改革较为滞后,新制度的出台、旧制度的修订和更新完善不够及时,造成统计调查工作无法准确反映新情况、新问题。
(二)统计三项职能作用发挥有待增强。
统计的基本职能包含信息、咨询和监督,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造成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存在不同程度的误解。只有充分发挥统计三项职能,调查结果能为群众、企业、基层所用,能够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社会生活,调查对象才能理解和配合,从源头上提高填报的数据质量。
(三)统计调查保障和宣传力度不足。
一方面,统计调查的人、财、物、机构等软硬件保障相对欠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调查数据质量,造成统计调查制度即使非常完善,执行起来也会打折扣。另一方面,统计调查制度宣传尚未全面普及,导致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而且专业化术语和生产生活联系不够紧密,与公众现实感受不相一致,社会对统计信息信任度仍然不高。
(四)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尚未全面建立。
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完整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而这也是提高统计公信力的积极措施之一。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已经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事后质量抽查来完成,只有通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调查制度的设计、实施、评估,构建全过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才能适应新时代统计调查需要。
(五)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亟需加强。
统计部门执法力度偏弱、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淡薄,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究其原因,统计调查申报制度强制性不足、统计调查对象违法成本相对较低,统计违法处罚对调查对象惩戒性不够等深层因素造成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存在桎梏。
(六)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现象时有发生。
现阶段各级政府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将统计工作推到了风口浪尖,利害关系在统计数据与统计客体、宿体之间得到强化,统计部门成了各方利益交错的焦点。这一管理体制强化了行政对统计数据的干预,统计部门难以完全独立、依法行使自己的统计职权。
三、数据质量控制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
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核心在于坚持以实事求是为准则。统计工作是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因此,在实践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客观性,按照统计科学基本理论,用科学、标准的程序开展调查,调查结果才能反映客观情况,调查结论方能信服公众。
(二)专业高效。
统计调查工作要充分体现统计科学的专业水平,力图排除非专业因素的影响。统计调查的高效性需要以专业性为依托,避免了主观性和随意性的调查结果才会得到用户认可。同时,专业化调查结果在面向非专业用户时,需要运用用户语言做出解释,这是专业化应用水平的体现。
(三)标准规范。
统计调查制度有赖于统一的标准制定以及严格的标准执行,标准是否规范与调查数据质量高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标准化的统计调查制度,为各级统计调查部门有条不紊执行提供了准确的参照,大大降低了灵活操作的可能性,也有效杜绝了变通性的例外。
(四)依法统计。
统计法治建设是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机制保障。法律的强制性、统一性、普遍性的特征,规范和约束了个人和社会行为。统计法治主要任务是要保证调查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保密性。统计部门和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只有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统计数据质量才能保证。
四、数据质量控制具体标准探析
(一)外部环境和资源支持层面。
1.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一是以完善的统计法律制度、法规和调查制度为依托。调查主体与调查对象双方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清晰明了。二是以完整的统计调查文件为准则。具体来看,统计调查文件包括调查过程质量控制手册、调查过程实施的程序规定、调查质量管理和记录表格。三是以完备的统计调查质量控制体系为遵循。通过统计调查质量控制体系对调查程序的规范性、科学性、专业性进行有效监督。
2.调查人员和调查资源配备充足。一是调查人员数量配备充足,参加并通过了相关培训考试,对调查人员有物质和精神奖惩措施。二是调查人员具有统计调查证件,其学历、从事统计调查年限、奖惩情况符合实际调查的设计要求。三是调查经费充足、调查物资准备充分,能够尽可能提高调查精度。四是调查前期宣传氛围良好,媒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知晓率和调查对象参与率、配合率高。
3.诚信记录和职业道德二者并重。一是建立调查单位的统计调查分级信用档案,调查对象没有统计违法记录,也没有纸质和电子质询记录,调查对象信用可靠。二是调查人员依法统计,保守秘密。调查对象基本情况、采集的数据、数据资料的保管必须保密,同时保密的范围、期限、人员、渠道、保管都有明确规定,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当事人,有具体的处罚措施。
(二)调查设计和实际执行层面。
1.调查方案和工作机制科学完善。一是调查方案目的清楚、行动具体、操作程序统一、依法进行,明确规定了具体调查方式方法、调查工具、调查步骤、注意事项等。二是通过建立健全包括调查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分工、调查人员职责、调查协商制度、调查质量审计制度在内的工作机制来保障统计调查按调查方案执行、调查程序顺畅运行、调查过程有效运转,进而获得较高数据质量。
2.调查方法和调查程序严谨合理。一是针对调查目的,确定适合的数据采集方式。包括数据来源、现场登记记录、数据修改记录、数据输入、多源头数据比对记录,以及采用效率高、成本低的调查方法。二是统计调查过程步骤清楚,调查程序合理。调查程序依据统计学基本原理进行设计,体现科学化、系统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特质,确保调查过程按照方案规定的流程执行。
3.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配合支持。一方面,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度和统计调查的回答率,加强和改善统计机构与调查对象的关系,应当完成由强调调查对象“配合”到强调统计机构与调查对象双方“合作”关系的转变。另一方面,加强一线调查人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控制调查人员因素对调查对象配合度以及数据信度和效度的负面影响。
(三)数据审核和数据评估层面。
1.调查数据能够取得且来源可靠。一是调查开始前开展对所有抽中调查对象摸底工作,掌握其基本情况和主要特征,分析调查难点重点,确保调查数据可获得。二是数据来源产生于调查对象的会计、统计、生产(销售)记录、行政记录,在调查过程中,以上资料能够充分、及时获得,并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为事后数据质量抽查提供保障。
2.调查数据真实准确且获取及时。一是在调查对象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基础上,调查人员通过重点关注实物量记录,根据实物量的增减来判断价值量的变化情况。二是调查项目填报及时有效并且采用多角度评价方法进行控制。其中,一类针对总量数据,通过分析时间序列数据进行,一类针对个体数据,通过分析横截面数据进行。
3.调查数据口径一致且相互可比。一是调查时间统一,并且调查过程要在统一方案内进行。二是统计口径唯一,保证统计范围的精确性。三是调查数据具有可比性,无论是从横向与来源于相关部门或其他渠道的数据相比,还是从纵向与历史上同一类型调查相同口径数据相比,都可以进行相互之间的比对和印证。
五、推进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提升的有效对策
加强对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管理,从问题中来探讨积极的改进对策:一方面依托政府的关注和社会的支持;另一方面统计部门应该从法治化、科技化、管理科学化上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促进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断提升。
(一)注重强化体制改革,完善统计调查工作环境。
进一步深化统计调查工作机制,从当前政府统计工作中,政府多重角色的转变上,引入全面考核及评价机制,尤其是在加强政府监督工作上:一要改进管理方法,从垂直管理上细化统计管理体系,实现对统计工作的直接领导;二要强化统计职能建设,特别是对地方统计的监督与审核,明确各级统计机构的职责,做到业务分工不交叉、不重复;三要注重政府、企业、民间统计职能的划分,充分发挥各自潜能,改革统计调查方法,引入评价监督体系,增强统计调查数据的整体质量。
(二)注重统计数据质量意识培养,完善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加强对数据质量意识的全面宣传,从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技术手段上,狠抓全过程、全员参与管理,进一步落实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在整个统计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如对统计调查方案的设计、对统计调查方法的选择、对统计调查数据资料的整理与甄别、对统计调查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的强调等,要从具体的质量管理目标和标准上,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纠正,明确相关责任,落实好差错追溯制度,确保数据质量的统一性。
(三)注重基层组织建设,构建高素质统计队伍。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统计人员队伍是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对于县级及以下统计部门,要从人才的培养和建设上,尤其是在基层统计组织的管理上,一方面以资金投入来解决相关基层组织的工作条件,提升基层统计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统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另一方面注重基层统计人员内部管理,特别是从制度上构建统计工作流程,规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录入、交接、传递、审核、报送、归档等业务,积极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利用新知识来提升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注重统计法治建设,为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提供法律支撑。
法治化建设在统计工作中的推行,是提升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根本保障。一方面对现有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行改革,转变重数字、轻实际的短视行为,要从具体实物指标上来进行反映工作实效,减少综合性指标、难以核实的统计指标,要加强对统计指标准确性的研究,特别是在事关社情民意的调查中,要从关注民生的指标中来提升数据质量;另一方面注重对统计工作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特别是对于相关人和事,要从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的结合上进行严肃查处。
(五)注重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构建完善的统计指标体系。